|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066 |
| 登记证持有人: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敌百虫 |
| 剂型:乳油 |
|
毒性:
|
使用技术要求: 1.药次数1-2次,间隔期为7天。2.高粱、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产品性能: 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的胃毒、触杀作用,对植物具有渗透性,但无内吸传导作用。 |
注意事项: 1. 一般使用浓度0.1%左右对作物无药害,玉米、苹果(曙光、元帅在早期) 对敌百虫比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高粱、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轮换使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2次;萝卜1-2次,21天,小油采1-2次,14天。2. 不要与碱性农药混配。本品应现配现用, 当天用完,稀释过久易分解。3.本品对蚕、蜜蜂高毒,蚕室、桑园、开花植物花期禁用。4. 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饮水,施药立即清水洗手洗脸。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院就诊。若误食、吸入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在干燥、避光和通风处。不能与种子,化肥、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应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 核准日期:2008-12-23 |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