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类别及判定
正确确定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所属的登记种类,是准备齐全登记资料,提高登记通过率,提高登记审批质量和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特别是自农业部制定了《农药登记证资料要求》2017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更加严格,申请人应该明确申请登记产品的登记类别,并按相应的农药登记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因此,农药登记类别的确定是农药登记第一步工作。为了帮助农药登记申请人理顺不同农药登记种类之间的关系,正确判定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所属的登记种类,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农药登记种类的确定要点介绍如下。1、农药原药(母药)按化学农药原药(母药)、生物化学农药原药(母药)、微生物农药母药、植物源农药原药(母药)类别进行登记。2、农药制剂按化学农药制剂、生物化学农药制剂、微生物农药制剂、植物源农药制剂类别进行登记。3、卫生用农药制剂按卫生用化学农药制剂、卫生用生物化学农药制剂、卫生用微生物农药制剂、卫生用植物源农药制剂类别进行登记。4、杀鼠剂制剂按化学杀鼠剂、生物化学杀鼠剂、微生物杀鼠剂、植物源杀鼠剂类别进行登记。(1) 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a、新农药原药(母药),包括曾经获得农药登记,但没有有效状态产品登记的农药,以及新农药登记6年保护期内,未取得首家授权的。b、新农药制剂,包括6年保护期内未取得首家授权的;(2)新剂型,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有效成分相同,而剂型尚未登记的制剂。(3)新含量,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剂配比不变)尚未登记的制剂。(4)新混配,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首次混配两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5)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围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记过的。(6)新使用范围,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范围尚未登记过的。a、相同原药(母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其他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含有的杂质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小于已登记的原药。包括6年保护期内取得首家授权的原药。b、相同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的种类和含量、产品剂型与登记产品相同,其他助剂未显著增加产品毒性和环境风险,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产品,且所使用的原药为相同原药的制剂。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相似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相同,其他组成成分不同的制剂。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2)登记变更① 扩大使用范围② 减少使用范围③ 使用方法变更④ 增加使用剂量⑤ 降低使用剂量⑥ 原药(母药)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⑦ 制剂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⑧ 毒性级别变更⑨ 其他(应详细说明变更的情形)
农药登记类别、种类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不同,如何选择最优登记种类,节省登记周期和费用,亿农浩瀚为您推荐最佳登记方案。全面解决登记问题方案,1.登记时间周期长,试验费用高,企业应该如何选择农药产品登记?有没有登记风险?是否在专利或行政保护期内?2.那些试验可以减免?如何选择试验单位,试验周期及费用是什么情况?试验报告及产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3.那些资料可以减免,如何撰写减免申请书?风险评估报告有那些规定和要求?等问题。我们搜集国内外农药政策信息、紧密关注农业部登记动态、专业的管理流程和方案制定、专业技术及登记人才支持,让农药登记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