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WP20070013
登记证持有人: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电热蚊香片
剂型:电热蚊香片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请提前半小时使用。将电热蚊香片紧贴于电热蚊香器金属传热板上,接通电源。蚊香片颜色褪尽时表示失效,应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为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使用时请勿将电热蚊香器置于风扇前或风口处。请将电热蚊香器贮存于干燥环境,经常清洁发热面。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时,蚊香片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差,表示电热蚊香器温度过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器。
产品性能:
采用复合配方,配合彩虹电热蚊香器,具有更显著的驱蚊效果,12小时持续驱蚊。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未有中毒报告,若不慎误食,请携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3924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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