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51536 |
登记证持有人:博爱惠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赤霉酸·氯吡脲 |
剂型:可溶液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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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葡萄谢花后15天左右,果实横径约10—12毫米时浸果穗。2.现用现配,用水量15—25公斤/亩。使用时采用二次稀释法:本剂加少量水稀释后,搅拌均匀,然后加入到剩余的水中,搅拌均匀后使用。3.应在阴天或晴天早(上午10点前)晚(下午4点后)使用,严禁高温烈日用药。4.浸蘸果穗要求均匀,保证全部果粒都能沾到药液,穗轴不能在盛溶液的容器内弯曲,否则穗轴会变形生长;蘸前先抖动果穗,使败育果尽量落掉,蘸后再抖动果穗,将停留在果穗上的多余药液振掉,以免药液不均造成大小粒、果面污染等副作用。5.使用后请及时浇水、施肥。未使用过本产品的葡萄品种和栽培区域,要先试用成功后再大面积推广。6.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7.本品在葡萄上安全间隔期60天,最多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由赤霉酸和氯吡脲复配而成,用于葡萄调节生长。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7克/升(赤霉酸1.8克/升,氯吡脲0.9克/升)。 |
核准日期:45807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