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0712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苯唑酮·特丁津·烟嘧隆 |
|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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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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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均匀喷雾,兑水量30—40公斤/亩。2.不能用弥雾机施药。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安全性存在差异,其中观赏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甜玉米等较敏感,不宜使用;自交系及制种田不宜使用,个别玉米新品种对烟嘧磺隆敏感,使用时应注意对玉米的安全性;间作或套种其他敏感作物的田块禁用。4.如在玉米5叶期以后用药,应压低喷头顺垄喷雾,防止药液喷洒在小喇叭口内。勿超剂量使用避免药害,避免飘移药害。5.用药前要充分摇匀,喷药要喷匀喷透但不可漏喷、重喷;异常的高温高湿天气不宜用药;本品对豆类、水稻、瓜类、杨树、桃树敏感,防止药液飘移。6.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期。7.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为玉米田茎叶除草剂,可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如使用有机磷类农药,间隔期必须在7天以上。3.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26克/升(苯唑草酮22克/升,特丁津271克/升,烟嘧磺隆33克/升)。 |
| 核准日期:2025-03-16 |
| 重新核准日期:2025-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