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30936 |
登记证持有人:驻马店昌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铵膦·精喹禾·乙氧氟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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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应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15—40公斤/亩均匀喷雾。2.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4.对草龄大的杂草使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施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不漏喷。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氧氟草醚、精喹禾灵和草铵膦复配制剂,乙氧氟草醚,对阔叶草、莎草、禾草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精喹禾灵在禾本科杂草与双子叶作物间有较高的选择性;草铵膦为非传导性灭生除草剂。该产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1.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效果。2.本品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性,施药时应戴上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10克/升(草铵膦154克/升,精喹禾灵28克/升,乙氧氟草醚28克/升)。 |
核准日期:45251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