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453 |
登记证持有人: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维·虱螨脲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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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按照推荐剂量,于甘蓝菜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喷雾。具体兑水量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推荐用水量40—60公斤/亩。喷雾要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维盐和虱螨脲复配的杀虫剂,甲维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导致害虫神经细胞功能全部丧失,迅速停止进食,且会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行为,在之后的三四天之内,害虫死亡率达到最高;虱螨脲作用于幼虫,可阻止蜕皮过程从而杀死害虫。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蜂鸟鱼蚕等生物有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3.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或说明书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或说明书到医院就 诊。5.紧急治疗措施:立即引吐、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 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44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