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188 |
登记证持有人:眉山金广地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甘·三氯吡 |
剂型:可溶粉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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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1次。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作物使用1次。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甘膦和三氯吡氧乙酸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草本和灌木、一年生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施药后主要通过植物茎、叶等绿色组织吸收,并迅速向茎、根部传导,将杂草连根一并杀死。本品为白色粉末,无刺激性气味。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勿将清洗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4.本品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6.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草甘膦铵盐55.5%;三氯吡氧乙酸钾盐22.5%。 |
核准日期:44468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