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244 |
登记证持有人:辽宁海佳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
剂型:水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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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茎叶喷雾施用,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施,对杂草茎叶进行定向均匀喷雾,每亩兑水20-30公斤。2、稀释水量应恰当,水量过大,流失多,会降低药效;水量过少,杂草接触少,不易喷均匀周到,也会影响药效。3、大风天请勿使用。 |
产品性能: 本品为非选择性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药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对非耕地中稗草、马唐、牛筋草、反枝苋、灰菜、苍耳等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1、本品遇土即失去活性,切勿用浊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2、本品应在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施。稀释水量应恰当.3、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耕、割草、放牧等。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有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7% |
核准日期:41668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