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106 |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吡嘧·苯噻酰 |
| 剂型:大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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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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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一次。2、在水稻移栽后5-7天,秧苗活棵直立后,杂草1.5叶期以前,施药时沿田埂选择至少4个施药点,将本品均分后撒入水面,几分钟后药粒就可以布满全田,省工省时,药液分布均匀,除草彻底。施药后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保水期缺水应立即补水,不得换水或排水,水层高度不得淹没秧苗心叶,之后恢复正常的田间管理。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苯噻酰草胺、吡嘧磺隆复配而成的除草剂,药剂通过杂草的幼芽、根和茎的吸收进入杂草体内积累在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三棱草、眼子菜、牛毛毡、鸭舌草、野荸荠、泽泻、异型莎草、节节菜、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1、严禁在其他作物田使用,病苗、弱苗、移栽未返青勿用。2、田块宜平整,漏水田沙质土壤禁用。施药时应保持田间水层表面清洁无漂浮杂物,否则会影响药液的扩散。3、施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注意应穿戴防护用品。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避免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剩余的药液和施药后冲洗器械的水不得污染水源和鱼塘。5、本品对斜生栅藻高毒,施药应避免对其影响。 6、使用后空袋、瓶应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或作它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皮肤沾附药液时,应立即用温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存放时远离一切热源和火源。 2、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勿与食物、粮食、饮料和动物饲料等其他商品通贮同运。3、运输时轻搬轻放,不得暴晒,淋雨,挤压。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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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41659 |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