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172 |
|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 剂型:水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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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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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取规定用药量兑水50公斤,在杂草生产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时应压低喷头,避免药液飘移到柑桔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2、施药最好在晴天无风条件下进行,以免影响药效。3、请用清水配制药液。 |
产品性能: 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是一种内吸灭生性除草剂。可有效防治一、二年生的单子叶禾本科杂草,对多年生深根杂草也有效。草甘膦异丙胺盐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土壤中的种子和微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1、草甘膦异丙胺盐是茎叶除草剂,遇土壤易产生“钝化”,失去活性,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路边杂草叶面灰尘较多,用药量适当加大。2、施用草甘膦异丙胺盐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3、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长衣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本品低温贮丰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5、为减缓杂草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除草剂轮换使用。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梨醇。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2、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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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39899 |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