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WP20240065 |
| 登记证持有人:庄臣(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驱蚊液 |
| 剂型:驱蚊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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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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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前充分摇匀,距离皮肤15—20厘米,直立喷洒适量后,需用手涂抹均匀,在肌肤表面形成驱蚊保护层。初次使用请连续按至液体均匀喷洒为止。可用于脸部,需先喷于手上然后抹涂抹于脸部。每4.5小时可涂抹一次。 |
产品性能: 本品含驱蚊成分羟哌酯(派卡瑞丁)。按标签使用时,可提供有效的驱蚊保护。经皮肤测试,刺激性较弱,不易致敏。 |
注意事项: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勿用于皮肤破损处、过敏皮肤、嘴巴及其周围皮肤。勿直接喷于脸部。用后洗手,清洗衣物。本品忌食,勿触及眼睛,嘴巴及受伤皮肤。本品易燃,注意远离火源。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或及时就医。皮肤接触如有刺激性反应,立即清水冲洗15分钟,若刺激持续,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若误食,需大量饮水并及时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 质量保证期:3年 |
备注: 质量浓度94.5g/L。 |
| 核准日期:45433 |
| 重新核准日期:45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