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WP20210052
登记证持有人:福建省锦江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电热蚊香液
剂型:电热蚊香液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药力散发均匀,可连续使用60天(每天8小时),无须每天添加或更换。使用方便。是现代家居驱蚊之良品之一。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2、将蚊香液装入驱蚊器内; 3、将驱蚊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正常工作; 4、用毕切断电源。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使用简便,为家居驱蚊的理想用品之一。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和急救措施,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药液或溅入眼睛后应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3年
备注:
核准日期:4428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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