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WP20110189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电热蚊香液
剂型:电热蚊香液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1、请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2、打开药液瓶盖。3、将药液瓶旋入蚊香器内。4、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5、蚊香器应置于上风向位置。6、使用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7、使用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漏。8、用毕,切断电源。
产品性能:
1、薰衣草香型,气味清新淡雅。2、1瓶蚊香液功效长达37晚(每晚8小时),无需天天更换。 3、采用四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 4、使用过程中不堵塞芯棒,挥发均衡。
注意事项:
1、严禁打开瓶塞。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请配套使用枪手电热液体蚊香器。4、使用时请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5、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6、用后请洗手。 7、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2、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3、若药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勿近火源,轻装轻卸,避免曝晒、雨淋。4、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5、贮运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漏。
质量保证期:3年
备注:
1瓶药力持续37晚(每晚8小时)。
核准日期:4077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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