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WP20080574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电热蚊香液
剂型:电热蚊香液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1.打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液瓶向上旋紧于液体蚊香器即可。2.接通液体蚊香器电源(220V),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时要保证药液瓶呈竖直状态。3.在睡前一小时开始使用。4.当药液用完后,更换新药液,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再取出药液品以作更换,用后请拔掉液体蚊香器的插座。
产品性能:
本品以炔丙菊酯为主要为主要成分,对蚊具有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可连续使用90 个晚上(每晚8小时计)。
注意事项:
1.切勿将液体蚊香器倒转或倾斜使用,使用时勿覆盖液体蚊香器,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使用时勿触及加热环。如电源线损坏,该器具不得继续使用。3.使用时注意通风,用后请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4.本品对鱼、家蚕毒性高,请勿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5.请保留瓶盖至药液用完为止,如长期不用,请用瓶盖密封,避免阳光直射。6.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眼睛接触。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目前尚未发现中毒情况,如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须就医诊疗,不能催吐,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通风、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勿让儿童玩耍。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远离火种。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398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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