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42863
登记证持有人: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精草铵膦铵盐
剂型:可溶液剂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量40—6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施药时,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用人员在施用过程中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到本品。施药时,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2.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撒出。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 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1%,117克/升。
核准日期:4556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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