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42645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氟草啶·精草铵膦
剂型:微乳剂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确保喷湿、喷透。2.柑橘园除草时,在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时期,使用带保护罩的喷雾器均匀定向茎叶喷雾施药1次,喷头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以免发生药害。3.用清水稀释,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4.天气干旱、气温较低及杂草密度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酌情增加用药量和用水量。5.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6.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注意避免飘移药害。6.最多施用1次,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草啶和精草铵膦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的灭生性茎叶除草剂,可通过杂草绿色茎叶吸收传导到根部,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请勿将本品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2.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禁止用铁质容器盛放或使用本品。8.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包括管线需清洗3遍。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急救措施: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忌用热水。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5.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6.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标签就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质量分数10.01%(精草铵膦9.1%,氟草啶0.91%)。精草铵膦铵盐9.9%,108克/升。
核准日期:4555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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