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102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敌稗
剂型:乳油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缓苗后,稗草2叶期前后茎叶喷雾施药一次。 2、喷药前2天排干田水,喷药后2天复水淹没稗草,保水7天。 3、本品每季最多用药1次。4、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5、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高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在水稻体内被芳基羧基酰胺酶水解,3,4-二氯苯胺和丙酸而解毒,稗草由于缺乏此种解毒机能,细胞膜最先遭到破坏,导致水分代谢失调,很快失水枯死。以2叶期稗草最为敏感,敌稗遇土壤后分解失效,仅宜作茎叶处理剂。可作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禾本科杂草稗草效果最好。
注意事项:
1、水稻在喷敌稗前后十天之内不能使用巴沙、西维因、马拉硫磷、磷胺、敌百虫等。更不能与这类农药混合施用,以免水稻发生药害。 2、应选晴天、无风天气喷药,气温高除草效果好。杂草叶面潮湿会降低除草效果,要待露水干后再施用,避免雨前喷药。 3、计算好用药量,将本品倒入喷雾器中,加入一定比例的水,充分混匀,在田间均匀喷施。施药时期必须掌握在杂草出土后,稗草小于3叶期,排干田水1-2天后,用喷雾器茎叶处理,施药后两天再回水,保持3-5厘米,保水7天后正常管理。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赤眼蜂(寄生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本产品属于易燃液体。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 1、如不慎溅入眼睛中,应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 2、如皮肤沾上本品,立即用水冲洗。 3、误服者立即引吐,及时送医院急救。限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活性炭悬浮液,同时服用甘露醇等合适泻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44468
重新核准日期:/
0.03229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