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609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2甲4氯二甲胺盐 |
剂型:可溶液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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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每亩用水量30-50升。2.禾本科植物幼苗和幼穗分化期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期掌握在水稻四叶期至分蘖末期。3.双子叶作物对本品飘移物极为敏感,应在无风天气避开双子叶地块施药。4.水稻田排水后或保持浅水层(至少杂草的2/3部分露出水面)茎叶喷雾,喷药24小时后恢复正常排灌。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使用;喷雾时避免重喷、漏喷。 |
产品性能: 2甲4氯为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内吸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和小麦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雾器,以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3.如发生药害,请尽快使用草木灰或喷稀碱水可减轻药害影响。4.不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喷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5.避免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8.对棉花、油菜、豆类和蔬菜等作物较敏感,鱼虾蟹合养稻田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直接溅入眼睛会产生严重刺激,甚至损伤;直接接触到皮肤可能会出现刺激反应。如大量误报则会出现头痛、恶心等症状。配制喷雾液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如佩戴护目镜、面罩等以防药液直接溅入眼睛。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清新处至其恢复正常。误服:不可催吐,用清水漱口,携此标签将病人速送医诊治,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无特殊解毒剂。医护人员须知: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脑水肿和保护肝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614克/升。2甲4氯二甲胺盐65%,754克/升。 |
核准日期:42835 |
重新核准日期:45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