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083 |
登记证持有人: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呋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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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可防治水稻纹枯病,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1.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本品对水蚤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眼睛溅入: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请医生对症用药。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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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42742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