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039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苯隆
剂型:可溶液剂
毒性: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应于葡萄花期和果穗期各施药一次,注意喷雾时要周到均匀,以叶片湿润水刚滴下为宜。3.为取得最佳调节效果,棉花田应于苗期和花蕾期各施药一次,药剂使用前需按推荐剂量,兑水40公斤/亩均匀喷雾。4.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5.在用药量范围内,加水量随环境温度高低适当调整,温度高,加水多;温度低,加水少;温度过高(高于30℃)或温度过低(低于15℃)不宜使用,以免造成药害。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2天内降雨会影响药效,用药前应注意天气变化。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极强的细胞分裂活性,其诱导植物细胞分裂、愈伤组织的能力比一般细胞分裂素高;能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的光合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应均匀,不宜重复使用。用药最适浓度因品种、气温、栽培管理而异。初次使用宜先从低浓度用起,浓度过高可引起果实畸形、僵果等不良现象。2.本剂加水稀释后,应于当天使用,久置后施用会降低药效。3.本品应在阴天或晴天使用,严禁高温烈日用药,施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4.喷药时穿戴好防护服、靴子、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清洗裸露部位。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有刺激作用。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4.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5.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6.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42742
重新核准日期:4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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